年度報告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及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》(國辦公開辦函〔2021〕30號)以及《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的通知》(連政辦〔2022〕140號)的要求,由浦口鎮(zhèn)人民政府編制完成本報告。全文報告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,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,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,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情況,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,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共六個部分。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(tǒng)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。本報告全文在“福州市連江縣政府”網站(http://www.colinfoley.com/)的“政府信息公開年報”專欄公布,并報送連江縣檔案館、圖書館供查閱。如對本報告有疑問,可與浦口鎮(zhèn)人民政府聯系(地址:浦口鎮(zhèn)浦西路178號,郵編:350509,電話:26337066,電子郵箱:ljpukou@163.com)。
一、總體情況
(一)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1.公開數量。我鎮(zhèn)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1114條,其中2022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條。
2.主要類別及數。2022年我鎮(zhèn)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有:規(guī)劃計劃類1條,占12.5%;民政扶貧救災社會保障就業(yè)類信息2條,占25%;安全生產、應急管理類信息4條,占50%;科教文體衛(wèi)生類信息1條,占12.5%。
3.公開形式。我鎮(zhèn)信息公開主要以政府網站公開為主,充分利用公示欄、廣播和宣傳欄等傳統(tǒng)宣傳方式與微信群等新媒體宣傳方式相結合推進信息公開工作,讓群眾通過不同渠道全面獲取信息,自覺接受群眾的監(jiān)督。
(二)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
1.受理申請的情況
2022年,我鎮(zhèn)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,其中網上申請2件,信函申請0件。歷年累計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件。
2.對申請的辦理情況
2022年,我鎮(zhèn)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,因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,屬于無法提供件。歷年已答復件數1件,已答復中“同意公開”的件數1件。
3.不予公開情況
2022年辦理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中,無“不予公開”的政府信息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況
1.公開制度建設情況
為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標準化和規(guī)范化建設,我鎮(zhèn)制定了《浦口鎮(zhèn)政府信息公開指南》《浦口鎮(zhèn)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暫行規(guī)定》《浦口鎮(zhèn)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》等相關制度,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責、程序、方式和時限,明確有關保密審查的職責、程序和責任追究,通過細化工作標準,強化監(jiān)督制約,確保我鎮(zhèn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(wěn)定持續(xù)開展。
2.工作組織、機構和人員情況
我鎮(zhèn)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,明確了由鎮(zhèn)黨委副書記、政法委員負責監(jiān)督指導、黨政綜合辦公室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,抽調黨政綜合辦公室1名干事兼職,負責推進、指導、協調、監(jiān)督全鎮(zhèn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鎮(zhèn)政府的信息公開由黨政辦負責,各部門的信息公開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機構負責,做到了部門、人員層層落實,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必要保障,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各項任務落到實處。2022年我鎮(zhèn)無政府信息專項經費。
(四)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
為深入推行政務公開,轉變政府職能,保障公民對我鎮(zhèn)政府工作的知情權、監(jiān)督權和參與權,我鎮(zhèn)在進一步堅持和完善政務公開欄這一公開形式的基礎上,認真創(chuàng)新政務公開的載體、形式。充分利用公示欄、廣播和宣傳欄等傳統(tǒng)宣傳方式進行信息公開,同時積極運用新媒體等推進信息公開,通過制作H5、電子海報、視頻等新方式發(fā)布官方信息,自覺接受群眾的監(jiān)督。設立投訴、舉報、監(jiān)督信箱與電話,專門接受群眾投訴、舉報與監(jiān)督,進一步提升我鎮(zhèn)政府信息公開的透明度。
(五)監(jiān)督保障
1.工作考核
我鎮(zhèn)嚴格貫徹落實《條例》規(guī)定的“工作考核、社會評議、責任追究”等要求,把政務公開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,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,由浦口鎮(zhèn)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鎮(zhèn)信息公開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,黨政綜合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,采取自評和綜合考核的方式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。
2.社會評議
堅持以公眾參與、客觀公正、結果公開、注重實效、促進工作的原則落實社會評議制度,通過網上公眾評議、特邀代表評議召開評議座談會等組合開展,聽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匯報,查閱部門、單位的相關公開資料后進行測評,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和監(jiān)督權。
3.責任追究結果情況
堅持以實事求是、有錯必糾、懲處與教育相結合、追究責任與改進工作相結合的原則落實責任追究制度,由鎮(zhèn)紀委、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(guī)定的調查處理。2022年度未發(fā)現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(guī)定的情況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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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本年制發(fā)件數 |
本年廢止件數 |
現行有效件數 |
規(guī)章 |
0 |
0 |
0 |
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 |
0 |
0 |
0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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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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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許可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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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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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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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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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強制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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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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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本年收費金額(單位:萬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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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
0 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(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
申請人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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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 |
法人或其他組織 |
總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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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(yè) 企業(yè) |
科研 機構 |
社會公益組織 |
法律服務機構 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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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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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0 |
0 |
0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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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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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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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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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
(一)予以公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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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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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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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0 |
0 |
0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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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不予公開 |
1.屬于國家秘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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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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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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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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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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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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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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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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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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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無法提供 |
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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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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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
2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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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0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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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不予處理 |
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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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重復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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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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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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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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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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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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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其他處理 |
1.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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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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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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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總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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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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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0 |
0 |
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行政復議 |
行政訴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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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維持 |
結果 糾正 |
其他 結果 |
尚未 審結 |
總計 |
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
復議后起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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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 維持 |
結果 糾正 |
其他 結果 |
尚未 審結 |
總計 |
結果 維持 |
結果 糾正 |
其他 結果 |
尚未 審結 |
總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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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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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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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(一)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
1.政務信息公開的數量偏少,內容比較單一。主要發(fā)布機構職能設置類以及安全生產、應急管理類信息,在環(huán)保能源、科教文衛(wèi)類別的信息發(fā)布上還有欠缺。
2.隊伍建設還不夠完善,缺乏專業(yè)人員。我鎮(zhèn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僅由1名黨政辦人員兼職負責,但因日常事務性工作繁多,在兼職人員外出培訓、公出辦事等情況下,極易造成該項工作脫節(jié)。
(二)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
1.加強部門協作,促數量提升、內容提質。通過積極與鎮(zhèn)其他部門溝通協作,豐富政務公開的內容和數量,加強政府信息形成、審核、錄入等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的落實,全力保證全鎮(zhèn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(guī)范化、制度化。
2.夯實隊伍建設,促人員完備、銜接有序。不斷完善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日常工作機構,加強相關責任部門、責任人員政務公開業(yè)務學習,通過設置AB崗位優(yōu)化人員配置,確保該項工作有序進行。
六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2022年,浦口鎮(zhèn)人民政府依申請公開工作沒有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。
浦口鎮(zhèn)人民政府
2023年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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